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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5月7日 星期二

青悅 Lime Garden : 未有徹底翻熱食物

19 April 2013, Friday
係青衣城睇完「祝節盛會 微型藝術展」, 係時候搵食喇...

上網睇睇, 嘩!!! 冇乜邊一間餐廳的評分係好好笑容... 冇選擇之下, 路過呢間新餐廳, 入面都有d人食緊, 應該OK啩... 我估... (又衰咗)

間餐廳裝修都幾OK... 就係比佢糖衣外表呃咗...


黑涼粉紅豆冰 $24 / 鹹檸七 $22
-- 黑涼粉唔係立方體, 蟲蟲狀, 都幾易啜, 味道冇特別... 鹹檸七有鹹檸七味...

椰青海鮮焗飯 $78
-- 唔難食, 但冇味... 椰青內一d椰青肉都冇, 開始好擔心, 唔通佢係菠蘿炒飯個菠蘿d friend?!!

鮮蕃茄牛腩煲 (跟法包) $68
-- 法包個樣真係幾吸引, 可惜... 到等到食牛腩煲時, 已冰凍僵硬...

鮮蕃茄牛腩煲個樣好唔得, 而且只用小小的酒精啫喱翻熱, 翻熱咗10分鐘以上都毫無動靜... 初時諗住係酒精啫喱太小, 但發現後面枱的牛腩煲燒得火熱, 應該係我地坐係風口位, d火吹到東歪西倒, 並冇正常地向上燒...

想搵人幫手?!! 都好難!!! 冇人願意停低望你一眼, 就算搵到, 都覺得冇問題走咗去...

最後終於搵到疑似經理物體, 佢換咗1個更小的酒精啫喱, 最後都係冇料到...

等了又等... 我地要求疑似經理物體拎翻入廚房翻熱, 佢拎走咗, 但係冇拎入廚房, 只係放係廚房出口繼續用酒精啫喱翻熱,

繼續等等等, 仲耐過Order 1盤新的, 冇人理過我地... 職員再搬出來時, 酒精啫喱都唔見埋, 問我地O唔OK... 嘿... 乜佢認為人類可以單憑肉眼就睇到食物的溫度咩?!!

食咗1啖... 嘩!!! 超特鹹!!! 冇蕃茄味!!! 稀Nel Nel... 牛腩少之又少... 冇牛味... 最慘嘅係, 食完個胃好痛, 好似有舊石係入面咁... 職員Dee Dee, 我而家可以答你, 唔OK!!!

食物唔好味都已經唔Alright, 唔徹底翻熱絕對係BIG PROBLEM!!!

是次每人消費約 $115 元
味道: 1 環境: 4 服務: 3 衛生: 1 抵食: 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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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 : 青衣青敬路33號青衣城211號舖
電話 : 3426 47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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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 : 食物安全中心

http://www.cfs.gov.hk/tc_chi/programme/programme_haccp/programme_haccp_tips05.html

要 消 滅 食 物 上 的 細 菌 , 最 有 效 的 方 法 是 徹 底 烹 煮 和 翻 熱 食 物 。 以 適 當 的 高 溫 和 足 夠 時 間 把 食 物 徹 底 烹 煮 和 翻 熱 , 可 以 殺 死 大 部 分 致 病 菌 和 病 毒 。 食 物 中 心 部 分 的 溫 度 須 至 少 達 到 攝 氏 75 度 。

你 烹 煮 和 翻 熱 食 物 的 方 法 正 確 嗎 ? 讓 我 們 重 溫 各 個 要 點 :
    1. 所 有 食 物 必 須 徹 底 煮 熟 , 中 心 部 分 的 溫 度 須 至 少 達 到 攝 氏 75 度 。 使 用 食 物 溫 度 計 來 量 度 食 物 中 心 部 分 的 溫 度 , 是 判 斷 食 物 是 否 可 供 安 全 食 用 的 最 準 確 方 法 。 使 用 食 物 溫 度 計 之 前 或 之 後 , 必 須 把 溫 度 計 妥 為 清 潔 和 消 毒 。 假 如 未 能 量 度 食 物 中 心 部 分 的 溫 度 , 亦 可 用 肉 眼 以 以 下 準 則 來 判 斷 :

      • 紅 肉 : 肉 的 內 部 不 應 呈 紅 色 , 肉 汁 須 清 澈 。
      • 家 禽 : 肉 的 內 部 不 應 呈 粉 紅 色 , 肉 汁 須 清 澈 。
      • 海 鮮 : 魚 類 須 煮 至 肉 色 變 為 不 透 明 , 容 易 去 肉 和 去 骨 ; 介 貝 類 水 產 則 須 煮 至 外 殼 自 行 張 開 。
      • 蛋 類 : 蛋 黃 和 蛋 白 變 得 凝 固 ; 不 要 烹 煮 以 生 蛋 或 半 生 熟 蛋 做 的 菜 餚 , 除 非 是 選 用 經 巴 士 德 方 法 消 毒 的 蛋 。
    2. 翻 熱 吃 剩 的 食 物 時 , 食 物 中 心 部 分 的 溫 度 須 至 少 達 到 攝 氏 75 度 。 使 用 食 物 溫 度 計 來 量 度 食 物 中 心 部 分 的 溫 度 , 是 判 斷 食 物 是 否 已 徹 底 翻 熱 的 最 準 確 方 法 。 使 用 食 物 溫 度 計 之 前 或 之 後 , 都 要 把 溫 度 計 妥 為 清 潔 和 消 毒 。 假 如 沒 有 食 物 溫 度 計 , 把 食 物 翻 熱 至 煮 沸 , 才 可 食 用 。
    3. 存 食 物 方 面 , 應 保 持 食 物 的 溫 度 在 攝 氏 60 度 以 上 , 以 防 細 菌 滋 長 。

1 則留言:

  1. 咁唔得架woo..翻熱呢d咁少事都做得唔好~
    [版主回覆05/10/2013 00:34:56]唉... 無奈+無癮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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